众瓴动态|本所立法团队参与起草的《南通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5月1日起施行

2025年度,本所立法团队参与了《南通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的立法起草工作,该条例于2026年1月24日经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于2026年3月31日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于5月1日起施行。

南通作为“中国近代第一城”滨江临海,具有得天独厚的文旅资源禀赋。近年来,南通市高度重视文旅产业发展,积极打造全国知名江海特色旅游目的地,全市文旅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但是,与省内外先进旅游城市相比,南通市旅游业发展在区位优势发挥、旅游品牌打造、旅游资源开发与整合、产业融合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

《南通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被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正式项目后,本所接受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托,由朱一葵律师、郑黄梅律师、黄家玮律师等5名律师组成第三方立法团队,协助完成《南通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的起草工作,为委托单位提供全流程服务。

2025年2月-12月,市文旅局、市司法局、市人大、第三方立法团队紧密配合,开展条例起草、调研等工作。

2026年1月24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该条例。

2026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该条例,予以公布,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经过市文旅局、市司法局、市人大的不断研究、打磨,以及第三方立法团队的协作配合,《南通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顺利出台。

本所第三方立法团队全流程协助《南通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的起草工作,包括协助草拟问题清单、协助形成征求意见稿及立法对照表等材料、协助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协助召开座谈会及听证会等调研会议等。

《南通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是南通市首部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实体性法规,也是全省旅游立法中唯一以“全域旅游”命名的法规,共七章五十四条,构建起全域规划、产业促进、服务保障、规范管理的完整制度体系。

条例的制定出台,对于我市整合优化旅游资源,破解发展瓶颈,建设旅游强市,推动产业融合,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众瓴荣誉|本所与海门全国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合作共建签约仪式顺利举行

 

 

2026年4月16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海门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共建签约仪式顺利举行,众瓴律所作为本次五家共建单位之一与海门基层立法联系点正式签约,此次签约标志着众瓴律所在深度参与国家与地方立法实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方面迈出坚实一步。海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永军、法工委主任周祖斌出席签约仪式并为共建单位颁发牌匾,众瓴律所朱一葵主任代表律所签约并发言。

江永军主任强调,基层立法联系点是立法机关联系基层、畅通民意、汇集民智、凝聚社会共识的重要平台,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关键载体。共建律所要切实履行三项核心职责:认真参与法律草案意见征集、深入开展立法调研与民意收集、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与专业法律服务,让基层声音直达立法机关。

本所朱一葵主任表示,众瓴律所深度融入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新起点、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作为此次五家律所共建单位之一,众瓴律所将以本次共建为契机,从三大维度落实共建任务:锚定专业定位,发挥法律实务优势,精准研判法律草案、提供专业立法建议;畅通民意渠道,搭建律所与群众的沟通桥梁,把基层诉求转化为规范、可采纳的立法意见;深化法治宣传,结合立法征询开展精准普法,提升居民法治素养,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本所始终以服务地方立法、助力法治建设为核心使命,深耕立法咨询、法规起草、规范性文件评估等专业领域,以实务智慧赋能立法工作,全程参与《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南通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等多部市级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论证与修改,助力地方重点领域制度完善;4名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国家立法征询中建言献策,5条专业意见被国家立法机关采纳;受托完成《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南通市市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等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以专业视角检视制度实效、提出优化方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本次共建是对众瓴律所的高度认可,众瓴律所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以高质量专业服务,打通立法“最后一公里”,让每一次立法都承载民意、贴近民生、彰显法治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