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瓴所郑黄梅律师走进南通市城港小学开展普法宣传

2021年12月4日是中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宣传,11月30日下午,任港街道黎明社区关工委、妇联、清馨网格联合城港小学举办宪法进校园活动,本所郑黄梅律师受邀为五年级的同学开展了一场“宪法伴我成长”为主题的课堂讲座。

课堂上,郑律师首先通过“宪法基础知识”、“宪法和我们的关系”以及“学法知法懂法”三个部分介绍了宪法的主要内容和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具体意义。接着郑律师采用以案讲法的方式向学生传递了学法守法用法的理念,引导同学们树立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优秀少年。整场讲座在学生们认真凝听的和谐融洽范围中圆满结束。

此次“宪法进校园”活动,是对宪法宣传周的积极响应,能够激发青少年学习宪法的热情,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制教育环境和氛围。

众瓴所郑黄梅、施锶律师送法进社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众瓴律师走进社区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12月3日下午,城东街道东大街社区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为契机,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本所郑黄梅律师受邀参加。讲座中,郑律师向居民群众讲解“12.4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宪法》《民法典》的相关知识,让居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并通过讲解实际案例,采取问答的方式增强社区居民的法治和法律意识,引导大家自觉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法律知识讲座,丰富了辖区居民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居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社区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同日下午,文峰街道新城社区工作人员来到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新城分园)门口,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所施锶律师受邀参加。

活动现场,施律师和社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并结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具体案例,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详细解答,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此次活动获得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不仅有效提高了国家宪法日在社区的知晓率,也更进一步促使大家牢记宪法法律赋予的使命,遵守、维护、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责任与义务,真正让宪法走进千家万户。

众瓴所施锶律师走进狼山管理办宣讲《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履职,2021年12月3日上午,狼山管理办开展《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集中学习活动,本所施锶律师受邀前往宣讲。
狼山国家森林公园是南通首个国家级森林公园,既是我市的“城市绿肺”,也展现了我市“山水文化、滨江风貌”的城市特征。为规范化管理和开发狼山资源,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讨论通过《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这一立法计划,本所作为专业立法团队参与起草,最终形成送审稿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自施行以来,狼山管理办遵循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生态为民的原则,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各项管理义务,并对违法行为作出了十多起行政处罚,处罚内容包括罚款、没收器具等。

施律师从制定依据和背景、狼山管理办的职能、《条例》授权的行政处罚权内容、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四个方面对《条例》进行宣讲,结合狼山森林公园的实际管理情况,着重讲解园内禁止行为及处罚规定、当场处罚的程序要求、处罚决定书的法定内容,并通过相关案例予以明晰。

在《条例》施行前,狼山管理办就一直依规履行管理职能,如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对森林风景资源、古树名木和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建档等,但由于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对园内发生的不文明行为、违法违规行为无权处置,造成管理困难。《条例》出台后,明确规定了狼山管理办的职能范围,权责清晰明确,为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相信通过合法合规的高效管理,一定能共建美好狼山,养护生态绿肺,助力于我市打造低碳城市、花园城市的发展规划。

本所参加南通市“产业链”企业法律服务产品比赛获二等奖

2021年9月16日下午,南通市司法局、南通市律师协会举办南通市首届“产业链”企业法律服务产品现场评选大赛,33个法律服务产品在前期初选环节脱颖而出,进行最终角逐。

一、搬迁企业劳动关系处置法律服务产品

搬迁对于企业经营牵一发而动全身,一系列问题接踵而来,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劳动关系处置问题,处理不慎将引发罢工、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企业搬迁需要律师介入,通过提供起草法律文书、制定搬迁方案、协助企业与职工谈判等全流程专业法律服务,助力企业以尽可能低的成本顺利、合法搬迁,妥善解决职工安置问题,减少陷入劳动争议的风险,并帮助企业构建合法合规的用工制度。

二、商标许可授权专项法律服务产品

商标是企业的名片,商标许可授权是商标的重要使用形式之一,但不少被授权企业往往疏于对商标的检索及调查,导致后续产生纠纷维权时困难重重。

律师为被授权企业提供标准化、精准化的法律服务,如商标检查及监测、市场尽职调查、受许流程风险防控等,以达到减少企业经营风险,避免落入商标侵权诉讼的服务效果。

经过现场宣介展示,评委们对33个法律服务产品的综合产品实用性、创新性、可推广性、服务流程完整性、产品领先性等方面进行打分,本所“搬迁企业劳动关系处置法律服务产品”荣获二等奖(左三)

经济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指标,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产业链则是具有内在联系的企业群结构,在省政府发布并执行《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的背景下,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助力企业经营,为我市16条优势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尽一份力,是众瓴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本所郑黄梅律师助力崇川区青少年法治文化艺术节开幕式

5月18日上午9时,随着通师三附同学表演的《骏马飞扬》开场舞在城中小学上演,南通市“民法典宣传月”暨崇川区第七届青少年法治文化艺术节拉开帷幕。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志强、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昌元、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葛重兵、崇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斌、崇川区关工委主任曹志林、崇川区政法委副书记、区委国安办主任陆松花、崇川区司法党组书记、局长陈红霞、崇川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陆红兵与崇川区区级机关各街道有关负责人、城中小学的师生等共同观看了开幕式演出。

本所郑黄梅律师也作为普法志愿者为青少年量身解读《民法典》,与城中小学的同学共同开展了一场法治公开课——《法治伴我成长》,节目新颖,生动有趣,赢得了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本所郑黄梅律师走进江苏省海门师范附属小学开展《长江保护法》宣讲活动

为加强《长江保护法》的宣传,3月17日下午本所郑黄梅律师受邀前往江苏省海门师范附属小学为90名学生开展了一场“与爱童行 法律伴我成长——《长江保护法》走进校园”为主题的宣传讲座。

讲座中,郑黄梅律师以长江过去与现在状态对比为切入口,引出《长江保护法》的适用,深入浅出地对《长江保护法》的内容进行讲解。同时结合鲜活案例以案讲法、以案学法向学生传递了学法守法用法的理念,引导同学们保护母亲河,保护环境,树立法治观念,树立规则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

郑律师生动的讲解激发了学生们的兴趣,为在场的师生们上了一堂精彩的长江保护普法宣传课。整场讲座在学生们专心凝听的和谐融洽范围中圆满结束。

江海暖阳 | 相约阳春三月,共保女性权益

国际妇女节全称“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国际和平日”,在中国又称“国际劳动妇女节”“三八节”和“三八妇女节”,是在每年的3月8日为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作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设立的节日。

2021年3月8日是三八妇女节设立后的第111个节日,也是众瓴所“江海暖阳”公益法律服务项目启动后迎来的第一个三八妇女节。

今日,众瓴所和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携手,在江苏爱格斯凯服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三八妇女节联合义诊活动。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为女职工们提供B超及相关诊疗服务,众瓴所为女职工们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女性力量”在近两年被频繁提及,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女性找到了自己的人生舞台,各行各业不断涌现出巾帼“她”力量,无论是坚毅果敢的李兰娟院士,还是心怀大爱的张桂梅老师,都是女性力量多元化的代表。

作为致力于发展公益法律服务的律所,众瓴所深知,若想要广大女性在自己的位置上发光发亮,首先要保障其合法权益,让其懂法、守法、用法,敢于发光,敢闯敢拼,希望今日的公益活动能为保障女性权益尽一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