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人间四月天,公益普法

四月芳菲,春和景明。众瓴律师公益普法步履不停。
2023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3年4月11日,众瓴所施锶律师受邀参与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关工委联合虹桥街道新东社区关工委、崇川分局虹桥派出所开展的“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主题教育活动,走进校园为学生普及《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2023年4月14日,众瓴所孙嵩到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虹桥社区居委会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讲座,向社区居民宣讲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积极落实惠民办实事项目“村(居)法律顾问万场讲法活动”的工作要求。
2023年4月20日,众瓴所李春华律师作为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虹东社区公益律师,为虹东社区“法律明白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普法宣讲,结合十余个真实案例,对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多个常见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区是基层基础。只有基础坚固,国家大厦才能稳固。”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居民生活共同体,是全民普法的重要基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切实加强社区普法教育,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众瓴律师常年坚持公益普法,积极参与社区普法教育,未来亦会继续协助社区探索和丰富普法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定位,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朱一葵主任受聘成为新一届南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近日,我市举行了第四届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志强宣读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南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组成人员的通知》,本所朱一葵主任受聘成为本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聘期两年。

会上,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高山强调,政府作为依法行政的主体,作出的每一项重大决策、开展的每一次行政行为,都事关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福祉,只有经得起法律的推敲,才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朱一葵主任表示履职市政府法律顾问既是鼓励,更是责任,今后将当好政府决策的智囊团,围绕市委市政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众瓴动态|本所开展“律动江海、法约三市”公益活动

近日,南通市司法局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企暖花开法治行”专项活动,从6大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全力服务企业开工生产、复工复产,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有效率更有温度的法律服务。其中“律动江海、法约三市”是六个方面的公益活动之一。

众瓴所作为虹桥街道的社区律师,积极响应南通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此次专项活动。2023年2月17日8点,众瓴所杨晶律师准时走进位于桃坞路42号的——虹桥街道桃坞社区服务点,为周边经营户、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早市服务。
众瓴所在桃坞路42号服务点的早市服务时间是,每周一、周五的8:00~10:00。下图为——本所值班律师杨晶正在为周边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众瓴律所除提供早市值班服务,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外,还专门搭建了“法约三市”众瓴咨询群,力求为有法律服务需求的企业和居民第一时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众瓴律师|协助企业成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员工手册》并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该条款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过民主程序,以及民主程序的适用范围、具体途径与步骤等。

 

本所作为南通市通州瑞鑫机械有限公司、南通莱鑫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本所从本月初就开始协助瑞鑫公司、莱鑫公司草拟《员工手册》,根据两个公司的职工人数,分别确定职工代表的人数及推举条件,并于2022年10月14日协助瑞鑫公司、莱鑫公司成功召开2022年度职工代表大会。
职代会分为两项议程,一是职代会讨论通过《员工守则》程序,二是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议程开始前,公司的陈峰总经理发表重要讲话,对当选的职工代表一直以来敬岗爱业,对企业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在当前严峻发展的情势下,希望全体员工同心协力、砥砺前行,确保企业平安渡过此次经济寒潮。

一、职代会讨论通过《员工守则》程序

本次职代会应到代表51人,实到代表49人。所有参加会议人员一一签到登记。第一阶段民主讨论的程序,由本所施锶律师主持。施律师详细介绍了《员工手册》的具体内容,与会代表分组进行了热烈讨论。最终49名职工代表一致举手表决通过了《员工手册》,并形成《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明确瑞鑫公司、莱鑫公司的《员工手册》自2022年10月14日起施行。

 

二、会议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本所朱一葵律师宣讲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并分享安全事故追责案例,从人文关怀、司法实践、法律规定等多个角度向职工阐明预防安全事故的重要性。

中国合规管理元年(2018年)启动后,企业合规管理建设已逐渐步入成熟期,越来越多的中小微企业开始把企业法治作为稳健发展的有力武器,合法合规经营。民主程序和法律培训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规避了企业的管理风险。

本所施锶律师论文被评为“江苏省律师知识产权优秀论文”

江苏作为知识产权大省,近年来知识产权领域涌现出大量新型复杂案件,作为工作成果的思考和总结,亦形成了许多优秀论文作品。

2021年下半年,江苏省律师协会正式启动江苏省律师知识产权论文(含案例分析)征集评选活动及《江苏省律师知识产权论文(案例)选集》的编辑出版工作。

本所施锶律师投稿的《论我国专利无效宣告制度的完善》被评为“江苏省律师知识产权优秀论文”,并入选《江苏省律师知识产权论文(案例)选集》。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迎来了高速发展的黄金时代,在此背景下,作为应终身学习的律师,更应该深入学习知识产权新兴领域知识以及实务前沿问题,以迎接新时代的职业挑战。

本所律师参加虹桥街道社区协商议事会

2022年3月11日上午,虹桥街道桃坞社区组织开展以“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为主题的协商议事会,主要围绕“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难点及对策”等内容来展开,会议不仅邀请了政协委员、综合执法局的相关领导,还邀请了物业公司代表、餐饮店主代表以及群众评议团成员等参会。我所郑黄梅律师作为社区律师也应邀参加。

会议开始,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主任郭青青汇报了小区前期调研情况,街道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宋炜炜结合工作实际介绍了执法管理现状。在讨论过程中,郑黄梅律师发现目前餐饮店铺存在煤气泄漏、小区电动车充电不安全等问题,这需要各方群策群力,执法部门应当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部门对于居民的需要尽量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且合法解决、合规处理,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经过多方探讨交流,本次议事会议圆满结束。
 

同日下午,虹桥街道虹桥社区召开了以“物业进驻,红色枢纽”为议题的议事会议。崇川区政协委员、社区党委书记、物业方代表以及居民代表等均受邀参加。

会议的背景是虹桥社区在老小区改造后,社区居委会拟推动居民成立业委会,引入物业公司进行后续的小区管理。部分居民对引入物业公司的概念不清晰,对物业公司的相关职责不清楚,也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存有疑虑。会上,郑黄梅律师为居民朋友们答疑解惑并在会后接受了媒体采访。郑律师强调,老旧小区引入物业公司管理具有法律和政策的支撑,法律对物业的使用、维护、服务及监督管理活动均作了细致规定,居民朋友们若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改造老旧小区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广大群众改造的愿望非常强烈。但老旧小区改造后,随之而来也面临着今后的物业管理问题。要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充分发挥居民自治意识,让民意、民力成为小区改造的主角。
同日下午,虹桥街道新西社区开展“有事好商量”活动,出席活动的主要领导有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区政协人员及居民代表。我所蔡发华律师作为社区律师也受邀参加。

针对即将到来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各方就消费者如何维权展开积极讨论。会上蔡发华律师讲述两个消费者成功维权案例,鼓励大家积极维权,这不仅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关键。在参加完“有事好商量”活动后,蔡发华律师还走进社区进行了劳动法相关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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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瓴所郑黄梅、施锶律师送法进社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众瓴律师走进社区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12月3日下午,城东街道东大街社区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为契机,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本所郑黄梅律师受邀参加。讲座中,郑律师向居民群众讲解“12.4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宪法》《民法典》的相关知识,让居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并通过讲解实际案例,采取问答的方式增强社区居民的法治和法律意识,引导大家自觉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法律知识讲座,丰富了辖区居民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居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社区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同日下午,文峰街道新城社区工作人员来到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新城分园)门口,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所施锶律师受邀参加。

活动现场,施律师和社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并结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具体案例,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详细解答,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此次活动获得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不仅有效提高了国家宪法日在社区的知晓率,也更进一步促使大家牢记宪法法律赋予的使命,遵守、维护、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责任与义务,真正让宪法走进千家万户。

众瓴所施锶律师走进狼山管理办宣讲《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履职,2021年12月3日上午,狼山管理办开展《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集中学习活动,本所施锶律师受邀前往宣讲。
狼山国家森林公园是南通首个国家级森林公园,既是我市的“城市绿肺”,也展现了我市“山水文化、滨江风貌”的城市特征。为规范化管理和开发狼山资源,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讨论通过《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这一立法计划,本所作为专业立法团队参与起草,最终形成送审稿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自施行以来,狼山管理办遵循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生态为民的原则,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各项管理义务,并对违法行为作出了十多起行政处罚,处罚内容包括罚款、没收器具等。

施律师从制定依据和背景、狼山管理办的职能、《条例》授权的行政处罚权内容、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四个方面对《条例》进行宣讲,结合狼山森林公园的实际管理情况,着重讲解园内禁止行为及处罚规定、当场处罚的程序要求、处罚决定书的法定内容,并通过相关案例予以明晰。

在《条例》施行前,狼山管理办就一直依规履行管理职能,如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对森林风景资源、古树名木和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建档等,但由于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对园内发生的不文明行为、违法违规行为无权处置,造成管理困难。《条例》出台后,明确规定了狼山管理办的职能范围,权责清晰明确,为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相信通过合法合规的高效管理,一定能共建美好狼山,养护生态绿肺,助力于我市打造低碳城市、花园城市的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