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瓴所郑黄梅律师走进南通市城港小学开展普法宣传

2021年12月4日是中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宣传,11月30日下午,任港街道黎明社区关工委、妇联、清馨网格联合城港小学举办宪法进校园活动,本所郑黄梅律师受邀为五年级的同学开展了一场“宪法伴我成长”为主题的课堂讲座。

课堂上,郑律师首先通过“宪法基础知识”、“宪法和我们的关系”以及“学法知法懂法”三个部分介绍了宪法的主要内容和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具体意义。接着郑律师采用以案讲法的方式向学生传递了学法守法用法的理念,引导同学们树立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优秀少年。整场讲座在学生们认真凝听的和谐融洽范围中圆满结束。

此次“宪法进校园”活动,是对宪法宣传周的积极响应,能够激发青少年学习宪法的热情,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制教育环境和氛围。

众瓴所郑黄梅、施锶律师送法进社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众瓴律师走进社区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12月3日下午,城东街道东大街社区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为契机,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本所郑黄梅律师受邀参加。讲座中,郑律师向居民群众讲解“12.4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宪法》《民法典》的相关知识,让居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并通过讲解实际案例,采取问答的方式增强社区居民的法治和法律意识,引导大家自觉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法律知识讲座,丰富了辖区居民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居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社区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同日下午,文峰街道新城社区工作人员来到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新城分园)门口,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所施锶律师受邀参加。

活动现场,施律师和社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并结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具体案例,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详细解答,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此次活动获得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不仅有效提高了国家宪法日在社区的知晓率,也更进一步促使大家牢记宪法法律赋予的使命,遵守、维护、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责任与义务,真正让宪法走进千家万户。

众瓴所施锶律师走进狼山管理办宣讲《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履职,2021年12月3日上午,狼山管理办开展《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集中学习活动,本所施锶律师受邀前往宣讲。
狼山国家森林公园是南通首个国家级森林公园,既是我市的“城市绿肺”,也展现了我市“山水文化、滨江风貌”的城市特征。为规范化管理和开发狼山资源,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讨论通过《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这一立法计划,本所作为专业立法团队参与起草,最终形成送审稿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自施行以来,狼山管理办遵循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生态为民的原则,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各项管理义务,并对违法行为作出了十多起行政处罚,处罚内容包括罚款、没收器具等。

施律师从制定依据和背景、狼山管理办的职能、《条例》授权的行政处罚权内容、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四个方面对《条例》进行宣讲,结合狼山森林公园的实际管理情况,着重讲解园内禁止行为及处罚规定、当场处罚的程序要求、处罚决定书的法定内容,并通过相关案例予以明晰。

在《条例》施行前,狼山管理办就一直依规履行管理职能,如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对森林风景资源、古树名木和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建档等,但由于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对园内发生的不文明行为、违法违规行为无权处置,造成管理困难。《条例》出台后,明确规定了狼山管理办的职能范围,权责清晰明确,为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相信通过合法合规的高效管理,一定能共建美好狼山,养护生态绿肺,助力于我市打造低碳城市、花园城市的发展规划。